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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经典案例】主张遭受家暴证据不足,调整策略终获法官支持——张先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2019年,李女士与张先生经李女士姐姐和姐夫介绍相识。2019年12月,双方确定恋爱关系,并于2020年登记结婚。两人均系再婚,李女士无子女,张先生有一女儿小张。小张年近40岁,不曾婚育,长期与张先生生活在一起。

【2021年度经典案例】抓住性格特点进行调解,争取男方“净身出户” ——刘女士与魏先生离婚纠纷案

刘女士和魏先生系夫妻关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A房屋和B房屋。后双方为了再次购房,办理了离婚手续,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明:约定A、B房屋归刘女士所有。后二人复婚并生育一子,三口之家本该和谐稳定地生活下去,但因为刘女士和魏先生生活中矛盾不断增多,且魏先生在争吵时,每每对刘女士使用暴力,刘女士无奈,希望通过诉讼解决婚姻问题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求助于家理律师。

【2021年度经典案例】大龄剩女误入不幸婚姻,助其一次判离保住财产 ——杨女士与原先生离婚纠纷案

杨女士与原先生系通过公园相亲活动相识,考虑到双方均已过而立之年,且父母催婚紧,二人相识半年即登记结婚。婚后,原先生要求双方仅周末共同生活,双方一直未办理婚礼,后来杨女士发现原先生一直隐瞒自己婚前失业至今的事实,且拍摄婚纱照所用的套餐也是相亲前原先生与前女友预约的。杨女士感受不到来自原先生的关心,对原先生不思进取的表现彻底失望,遂委托律师进行离婚谈判,但因原先生借机索要高额的离婚补偿导致谈判失败,随后杨女士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

【2021年度经典案例】父母婚后为子女购房出资,是借款还是赠与争执不下 ——李某与杨某离婚纠纷案

李某(女)与杨某(男)2017年3月相识,2017年9月10日登记。双方在登记结婚后共同居住7天,因无独立住房、生活习惯差异较大等原因暂时分居。婚前,杨某母亲将其名下位于西城区房屋以买卖的名义过户到男方和女方名下,各占50%份额。

【2021年度经典案例】借名人与出借人结婚,离婚后双方争夺房产 ——孙某与刘某合同纠纷案

本案中,我方代理孙某。孙某(女)与刘某(男)于2001年相识。2005年孙某欲购买北京市朝阳区的某处房屋,因考虑到办理贷款的便利,遂与刘某口头协商一致:借刘某的名义购买涉案房屋并在2005年5月由刘某签署购房合同,房屋总价为150万元,其中首付款50万元,贷款100万元。房屋的第一笔首付款30万元由孙某直接向开发商支付,剩余款项孙某陆续向刘某转账,由刘某支付。

【2021年度经典案例】突破地域裁判思路限制,创新抚养方案如愿以偿 ——吴女士与冀先生离婚纠纷案

2009年12月,吴女士与冀先生登记结婚。2018年4月,经过长达7年时间的备孕,吴女士终于通过试管婴儿技术诞下一对双胞胎。2020年8月,双方正式分居。2020年9月,冀先生于河北省某县人民法院起诉吴女士离婚,经河北省某县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1年4月,吴女士委托我所起诉冀先生离婚。

决胜千里:家理律师“云办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李女士请求婚姻关系解除案

“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从立案到结案,北京家理(上海)律师事务所汪胜兰律师并未到过千里之外的管辖法院,仅通过云立案云开庭的方式,便得以完成李女士的委托。

上市公司股东离婚案,一审女方分文未得,二审获得4000万

黄女士系德裔华人,曾长期居住、生活在德国柏林,曾有过一段婚姻,并育有一子。苏先生是作为国内某高校的教授,1998年因前往柏林讲学而结识黄女士,苏先生也曾有过一段婚姻,并育有一子。

男方暴力抢子藏匿近三年,为女方拿回孩子抚养权

许女士与郑先生经人介绍认识,2009年结婚,于2012年育有一子郑小弟。后两家人因抚育郑小弟以及购房等发生严重冲突。2015年8月,郑先生从家中搬出,在北京租房另居。

恩爱夫妻因琐事反目,为女方争得双胞胎抚养权

许女士和沈先生均是北京本地人,又在同一所大学读书,两人从大学时代相识相恋,感情一直很好。毕业四年后,许女士和沈先生领证结婚。许女士家在二环边有两套房子,沈先生家在五环外的郊区也有房产,夫妻俩没有立即购买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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