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出轨扬言必须离婚,助妻子挽救濒临破碎的家庭
2009年,王先生与张女士因同事关系相识,2010年1月份,两人确认恋爱关系,同年10月登记结婚。2011年10月,二人生育大女儿王某一,2017年12月,二人生育二儿子王某二。原本是拥有幸福生活的四口之家,却因第三者的出现产生了婚姻危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先生与第三者李小姐相恋,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疫情期间妻子离家出走起诉离婚,助男方保住女儿抚养权和房产
2012年2月李先生和周女士经人介绍相识相恋,同年10月二人登记结婚,2015年生下女儿李小妹。
男方出轨且双方无夫妻共同财产,助女方争取45万元补偿
2014年张女士和李先生通过网络相识并于同年相恋,2016年二人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李小明。因张女士与李先生两人恋爱时价值观、家庭背景相似,因此结婚初期二人感情甚笃,但随着李先生更换至新的工作单位,二人渐生嫌隙,张女士发现李先生经常以工作忙为由夜不归宿且不做解释。
离婚期间女方遭婆婆起诉还款,助女方驳回婆婆诉讼请求
2013年9月钱先生与周女士登记结婚。王大妈与钱先生是母子关系,为了帮儿子完成安家梦,2015年5月至2015年9月期间,王大妈通过中国工商银行账户先后向钱先生转款150万元。
同居关系解除后男方欲独占房产,助女方保住房产
2019年春天,张女士和王先生共同出资600余万元购买了北京市某处房产,为二人之后结婚居住使用(以下称“北京房产”)。张女士支付了几乎全部的首付款,但为满足王先生的要求,促进双方感情从而能尽快结婚,张女士同意将该北京房产登记在王先生个人名下。该北京房产以王先生名义贷款,张女士系担保人。
夫妻琐事闹离婚,为女方争取到孩子抚养权
2012年王女士与张先生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14年3月二人在北京市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于2016年12月生育一女张小明。婚后,在张先生及张先生父母的强烈要求下,王女士搬去和张先生父母长期同住,但王女士渐渐发现张先生家庭观念非常传统且对其要求苛刻,二人渐生嫌隙。
达成离婚协议后女方反悔,助男方离婚解决婚姻烦恼
2010年孙先生与赵女士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一个月后,双方登记结婚。赵女士从小移民加拿大,但成长地域的差距未影响双方感情,二人一直感情稳定,婚后育有一子孙小某。 2016年1月份,因赵女士与孙先生的父母发生矛盾,二人渐生嫌隙。
半世纪婚姻遭遇危机,为老人打赢“婚姻保卫战”
1971年5月生育一女,1973年3月生育一子。刘先生是国家改革开放时第一批留学人员,朱女士则一直在教育系统里教书育人,二人家境优渥,子女双全,生活一直幸福美满。然而2018年因生活琐事、理财观念不合等因素,朱女士起诉刘先生要求离婚,某区法院于2018年11月判决驳回了朱女士诉讼请求。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欲反悔,全力为当事人保住房产
2012年12月,李女士与王先生相识相恋,并于不久后同居。后王先生购买了位于北京市的某处房产,并办理了房屋不动产权登记,该房屋登记在王先生个人名下。2013年5月,李女士与王先生登记结婚。
同妻第二次起诉法院仍不判离,助女方成功离婚摆脱不幸
婚前双方经过短暂相处,便登记结婚,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又因婆媳关系不和、性格不合、三观差异大等原因,经常发生矛盾。结婚后李女士发现刘先生不喜欢与其有肢体接触,导致双方极少有夫妻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