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往行为能力无法鉴定情况下,推翻具备形式要件的打印遗嘱
在很多遗嘱继承案件中,都会涉及到被继承人行为能力的鉴定。因在我国民法典中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或者待定,那么如果鉴定出行为能力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较有利于推翻遗嘱效力。
寻求诉讼却陷入“无人可告”困境,家理律师独辟蹊径完成当事人诉求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健康长寿是第一位,倘若要求父母在生前就订立遗嘱,恐怕将与健康长寿这一理念背道而驰。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在独生子女家庭,如果父母去世但没有订立遗嘱,鉴于独生子女可能是父母的唯一继承人,如果无法通过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则将面临民事诉讼的“无人可告”的局面。
用人身安全保护令佐证家暴,助当事人离婚并且离掉暴力
近期,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因男方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北京家理的宋钊律师、张靖达律师成功帮助我方当事人申请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进而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证据佐证男方存有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帮助我方当事人在第一次起诉且男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只经历一次庭审便解除婚姻关系。
家理律师创新拓展法律适用,促使书面赔礼道歉写进判决
《民法典》总则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十一)赔礼道歉......。民法典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用借名买房来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家理律师促法院否认借名买房事实
在司法实践中,借名买房的现象屡见不鲜。选择借名买房的双方往往出于规避限购政策、获得特定购房优惠、隐藏真实财产信息等原因。本着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现有司法实践对借名买房的观点大多持肯定意见,因借名买房行为并未被法律所禁止,本着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对于借名买房协议的效力自然是肯定的。
男方婚内出轨仅分30%财产,助女方获得三个孩子抚养权
离婚案件中,婚内出轨的现象并不少见,对于婚内出轨的认定,也不是简单之事。司法实践中,要想认定一方存有婚内出轨的过错行为,需要当事人提供大量的证据,倘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有限,就会使得认定难度增加。
【2023年度经典案例】性功能障碍被认定为重大疾病,家理律师助撤销婚姻并获补偿——汤女士撤销婚姻纠纷案
潘先生与汤女士经人介绍相识,于2023年5月在北京市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潘先生与汤女士相识之后,潘先生向汤女士隐瞒其具有性功能障碍的疾病,直至二人结婚登记之时,潘先生从未如实告知其早已存在的疾病,亦未告知汤女士其在婚后存有不育的可能。
【2023年度经典案例】性功能障碍被认定为重大疾病,家理律师助撤销婚姻并获补偿——汤女士撤销婚姻纠纷案
原《婚姻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2021年民法典生效之后,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婚姻效力改为可撤销。
【2023年度经典案例】四结四离“假离婚”变成真离婚,助离婚协议财产部分被认定无效——赵先生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
近些年,我们经常听到“假离婚”一词,但是“假离婚”仅是一个生活概念,并非一个法律术语。从身份关系的角度而言,不存在“真离婚”和“假离婚”之分,只要是办理了离婚登记,就意味着在法律上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只要一方不愿意复婚,则婚姻关系将无法恢复,实务中对此并无争议。
单身女士被“骗”怀孕后被迫流产?家理律师助其争取全额补偿
实践中,对于自然人来说,核实确认对方婚姻状态的途径有限,通常为交往对象告知或者双方认识的相关亲友告知,否则,很难准确得知一个人的婚姻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