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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出轨被男方监控实锤,全力为其保全房产和女儿抚养权

2004年,马女士公司组织线下联谊活动,李先生与马女士因此相识相恋,并于2007年6月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俩感情较好。2010年,马女士于临盆前回到河北老家,生下女儿李小妹后,与父母在河北老家共同生活。在此期间,李先生依然与父母在北京生活,夫妻关系开始变淡,双方均认为对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在两方家人的劝说下,马女士于2014年10月带着女儿李小妹回京,重新与李先生共同生活。

男方因出轨被诉净身出户,律师打掉协议并追回2300万存款

1992年,29岁的杨女士因工作认识了32岁的王先生,王先生开始追求杨女士。当时,杨女士和王先生均有家庭,各育有一子。1993年,双方在北京成立了一家装修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杨女士,股东分别为杨女士及其三位亲友。1995至1996年间,杨女士和王先生分别与其原配偶离婚,双方于1997年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

男方玩暧昧拒不离婚,助女方50天离婚并拿到300万元补偿

杨女士家境优越、长相姣好,毕业于国外名校,从小到大都是“别人家的孩子”。2013年,杨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郑先生。因为杨女士比较优秀,初相识时,郑先生对其关怀备至,双方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当时,郑先生在某知名国有企业工作,已在北京购房,婚后双方共同偿还房贷,但折价补偿不到30万元。

相亲角婚姻一朝散,律师助女方以抚养费抵房款

薛女士是父母老来得女,父母对她格外宠爱,而且管教严格。从小到大,薛女士都是典型的乖乖女,大学毕业后,听从父母安排当了老师,薛女士长得很漂亮,但是感情经历几乎一片空白。薛女士26岁时,父母又开始为她张罗结婚生子的事情,因此在北京某公园的相亲角,为薛女士物色到了高先生。高先生不是北京本地人,但是家庭条件很好。

外地女受男方家人歧视,为女方赢回尊严和财产权益

2014年年底,李女士和张先生经人介绍相识。李女士是河北人,家中独生女,父母均有稳定工作,家境殷实。张先生是北京本地人,父母均是北京某郊区人,家里有三个姐姐。张先生家境一般,但是他的工作能力比较强,每月收入不菲。两人相识时,李女士刚刚从学校毕业,年轻漂亮,张先生比李女士略长几岁,有多年的工作经验,成熟稳重,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并互相获得了对方家人的认可。

借对方证据力证我方诉求,全力为当事人保住房车

2001年7月,赵先生和孙女士在同一个公司工作而相识,不久后,两人相恋并同居。2002年4月,赵先生与案外第三人签署了购房合同,支付首付款10万元,贷款16万元,合计26万元购买了顺义区一处房产,每月还贷900余元。2003年1月,赵先生和孙女士登记结婚。2003年5月,赵先生父亲从银行提取现金16万元交给赵先生,赵先生提前还清房产的全部贷款。该房产现值324万元。孙女士表示,自己的父亲对该房产有10万元出资。

草率结婚无共同财产,为女方争取到30万元补偿

2012年年底,张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北京本地的刘先生。张女士是一名空姐,刘先生是某国有银行职员。刘先生见张女士长相甜美,张女士见刘先生一表人才、家境殷实,两人很快就互许终身、领证结婚了。结婚第二年,张女士生下了一个男孩刘小弟。

男方证女方出轨争孩子,助女方摆脱指控保住抚养权

王先生与刘女士通过相亲网站相识、相恋,并于2004年9月登记结婚。王先生是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职员,刘女士为某公司兼职人员。两人相识之时,刘女士在老家本有一份收入不错的稳定工作,为了建立两人的小家,刘女士辞掉了在老家的工作,来到北京。

夫妻不堪平淡闹离婚,为女方争取到女儿抚养权

罗女士与苏先生是大学同学,两人在校园里自由恋爱,感情基础比较好。双方恋爱同居多年,因年纪较小,原本没有结婚计划。2014年,因罗女士意外怀孕,双方登记结婚,并于次年生下了女儿苏小妹。

男方婚前瞒病婚后恶化,助女方快速离婚并分得房产

许女士是某名校硕士毕业,工作稳定且收入较高,并且已经顺利在北京落户。2014年,许女士经人介绍认识魏先生,魏先生自称是硕士毕业,已考取某名校博士研究生。两人相识以来,魏先生从未外出工作过,其在外省省会城市有两套房产,靠收取房租度日。相识后不久,双方以结婚为前提开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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